好友跟粉絲之間的分界真是門有趣的學問。
同樣都是F起頭的字,偏偏粉絲跟好友不知道我的粉絲群有沒有這麼瘋狂?? 來吧! 給我個大浪! (笑)
或者是整齊劃一的隊呼...
跟非死不可的好友分類法不同,plurk有趣的地方在於把連絡人分成兩種有效群組:粉絲跟好友。或許有人會說,交友社群跟微網誌的形式&標的不同,但是對阿瓜來說,這些所謂的web2.0網站都會提供會員不同形式的虛擬社交平台來建立自己個人的網路社交群。
簡單來說,加入好友需要對方先接受你的『好友邀請』,然後雙方都可以追蹤對方的時間軸。粉絲則是發送一個『通知』來告知對方,你已經開始追蹤對方的時間軸更新。
好友跟粉絲唯一的共同點,就是當你取消好友/刪除粉絲/停止追蹤,或者是被對方刪除,都會掉卡馬。
My dilemma ----- 雖然我不想害人掉卡馬,但有時候基於人情壓力也不得不清理一下我的好友欄...又或者是之前還是個佛心瓜﹝注意: 不是佛手瓜﹞、手快加了很多新噗友,但其實跟對方的交集也沒有很大,再加上我這個不太會說話的人,很會搞冷場子,有些私人的噗還不太敢回覆呢! 這該怎麼辦?
『是好友,就不該害人掉卡馬阿!』
「是你自找的,就別怪我心狠手辣!」
okay.... 那把邀請加成粉絲呢?
『我的天阿! 你能接受對方停止追蹤你的噗,然後掉卡馬嗎? 卡馬現在上升的速度很龜耶!』
好吧,那個我也沒辦法接受。﹝嘆﹞這下可好了,該怎麼辦? 拒絕對方會害別人掉卡馬,加為好友、或者是把對方攬為粉絲,都會種下未來的不定時掉卡馬炸彈。
喔.... 完了,我頭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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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大冒音瓜 2.1 粉絲 好友 噗浪 plu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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